奎屯市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学区划分、免试就近入学的办法,遵循“户籍优先”原则,将奎屯市网上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以户籍、房产、居住证作为系统派位先后顺序的关键要素,简称优先级。即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由系统根据关键要素判定优先级,所有学生先以优先级在户籍或居住地学校排队,以招生计划数为前提,按照优先级逐一进行录取,第一优先级就近入学后,如有剩余学位,再次安排第二、第三优先级,以此类推,超出计划数的学生将分流调剂至周边学位未满的学校入学。
一、优先级按照录取先后顺序分为以下七种(如不能证明监护关系或房产与学生关系时,请注意优先级第七条后的补充证明,并上传相应材料),请各位家长务必正确上传证明材料,确保证明材料字迹清晰可见并能证明相应关系,报名结束审核不通过将会通知您在指定时间重新报名,届时将会降低您的优先级进行重新派位。
1、本市人户一致即房产地址和户口地址一致(含拆迁安置)
类型说明:至少一名法定监护人和学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户籍在2020年5月31日及以前迁入现地址,房产为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所有,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须持有50%及以上产权;
2).持拆迁安置协议的,安置人必须为法定监护人本人,并以安置地址为入学依据。
上传材料:户口簿首页、法定监护人页、学生页,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安置协议、廉租房协议)。
2、本市户籍,但房产、户籍地址不一致
类型说明:至少一名法定监护人和学生符合以下条件。
本市户口拥有多套房产或其他原因导致房产与户籍不一致,申请入学地与户口本地址不一致。
报名时请选择拟入学区房产所在小区。
上传材料:户口簿首页、法定监护人页、学生页,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购房合同)。
3、本市户籍,法定监护人无房,法定监护人及学生本人户籍挂靠祖父母及外祖父母
类型说明:法定监护人及学生同时挂靠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迁入时间在2017年5月31日及以前(满三年);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房,持有效的无房证明。
上传材料:户口簿首页、法定监护人页、学生页,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购房合同),学生出生证明,法定监护人无房证明(无房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4、户口暂未迁入,在本市购房
类型说明:至少一名法定监护人和学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非本市户口在本市购房;
2).未在2020年5月31日及以前迁入奎屯市的外县市、外地州、外省市户籍。
上传材料:原籍户口簿首页、法定监护人页、学生页,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购房合同)。
5、外地户口,持本市居住证
类型说明:至少一名法定监护人和学生符合以下条件。
外县市、外地州、外省市人员长期在本市租房居住,持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信息清晰可辨认。
上传材料:户口簿首页、法定监护人页、学生页,法定监护人居住证。
6、外地户口,持本市临时居住凭证或社区居住证明
类型说明:外县市、外地州、外省市人员近期来到本市租房居住,办理了临时居住凭证或社区居住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上传材料: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法定监护人居住证。
7、其他情形
类型说明:至少一名法定监护人和学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户籍挂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外的其他亲属,如叔叔、舅舅等;
2).户籍挂靠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但法定监护人有房;
上传材料:户口簿首页、法定监护人页、学生页,其他亲属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购房合同)。
以上七种情形的补充证明:户口簿无法体现监护关系时,补充上传出生证明;残疾儿童上传残疾证;房产持有人与学生未体现监护关系时,补充上传结婚证明;其他特殊情况的,请拨打咨询电话:3258523。
二、另外需要特别说明的四种情形
1、现役军人、烈士子女
类型说明:符合相关政策的现役军人、烈士子女及其他群体,可以按照有关政策享受入学优惠条件。
上传材料: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法定监护人单位证明(或烈士证书),学生出生证明,结婚证明。
2、符合奎屯市委、市政府制定的政策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子女
类型说明:市委、市政府制定的经济发展、民生事业、社会稳定等政策中规定享受人员的子女,可以按照有关政策享受入学优惠条件。
上传材料: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法定监护人单位证明。
3、港澳台子女
类型说明:持有港澳台身份证。
上传材料:有效身份证明。
4、无身份证号的生源
类型说明:未办理户口,无身份证号的学生。
上传材料:父亲或母亲户口簿首页、学生身份证明。
三、材料预审核不通过的两种情形
1、信息及图片无法判断生源类别
类型说明:
1).图片模糊不清;
2).需要补充上传图片。
解决办法:开放时段内登录账户,先退选,再重新填写信息上传图片,然后选择年级重报。
2、
奎屯市网上招生范围以外
类型说明:法定监护人和学生符合以下条件。
户籍、房产证、居住证、临时居住凭证或居住证明在奎屯市网上招生范围以外;
解决办法:尽快到户籍地或居住地周围其他学校咨询就读。
奎屯市教育局
2020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