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奎政发文《奎屯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伊犁州民政局和财政局联合发文《关于提高州直城乡低保标准的通知》(伊州民字[2020]19号)要求,为保障奎屯市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水平,通过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摸底、调查、申报,由民政局审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有465户,588人,共需低保资金371400元。包括:1、11月低保金发放金额共计291558元。2、副食品、粮油补贴每人每月15元共计8820元。3、11月残疾人生活补贴311人×1个月×200元=62200元。4、“四类人员”每人每月22元共计8822元。实际发放金额371400元.
奎屯市民政局
2020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