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自治区住建厅《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20年第七批审核通过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奎屯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一、公示时间: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6月17日
二、举报电话:3274155
三、联 系 人:陈云
奎屯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