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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十批保障办实物配租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自治区住建厅《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19年第十批审核通过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奎屯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一、公示时间:2019年9月29日至2019年10月5日

二、举报电话:3274155

三、联 系 人:胡晓婷

奎屯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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