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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自治区住建厅《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20年第一批审核通过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奎屯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一、公示时间: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1月7日 二、举报电话:3274155 三、联 系 人:胡晓婷
附件:奎屯市2020年(第一批公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分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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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屯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 年 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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