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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2-2025年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六标段铁路区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2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KTCG-GK2022-008-006-4
(二)项目名称:2022年至2025年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购买服务项目(六标段铁路区)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10572191.56元
最高限价:10572191.56元
(五)采购项目付款方式:资金拨付按每月考核扣款后实际费用结算,两个季度支付一次工程款。
(六)采购需求:
1、对新房悦府东侧游园、铁一路、铁二路、恒泰园南一路、奎屯217国道(北京路至S115线)两侧等共计432359.28㎡的绿地进行养护管理工作。
2、具体工作内容为:灌溉、排涝、修剪、施肥(中标管护单位每年提供不少于中标价百分之一经费的复合肥、叶面肥等肥料,甲方现场验收同等价格肥料数量,如采购肥料经费不足中标价的百分之一,且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施肥、管理的,甲方有权扣除其不足肥料经费)、人工病虫害防治及人工投放鼠药(管护单位提供病虫、鼠害生物防治药剂、防治车辆及人工等)、中耕、除草、涂白、防寒、苗木补植、冬灌、保洁、乔木支撑维护、草坪打孔、整形等;绿地附属设施管护包括:绿化用水设施及灌溉管线维修、更换,亭子、长廊、木栈道、桌凳等设施清洁、破损部位维修、粉刷等;井房看护及设施维修;道路管护包括:夏季清扫保洁、冬季扫雪保洁、垃圾集中堆运、检查道路破损情况及修复等;水域管护包括:清捞水面垃圾、漂浮物、植物残体,湖泊巡视、湖底清淤、垃圾运至指定地点,保持水面清洁、补水、消杀等;摆花包括:人工装卸、放样、摆花、撤花、清理、养护等。
详见《奎屯市城市园林服务中心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奎屯市城市园林服务中心绿地养护管理考核细则》及招标合同。
3、养护工作过程中所产生的自来水费、地表水费、电费等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4、人员要求:
(1)该标段核定人数45人,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是中标人公司合法员工。(企业必须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发生的安全责任及损失都由企业负责)。
(2)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1人(必须具有园林绿化工程师及以上证书,或者园林绿化高级工及以上证书,在项目履约过程中,不得同时担任其他任何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社保缴纳单为凭证,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3)绿化管护带班人员不得少于3人,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3人(必须具有园林绿化工程师及以上证书,或者园林绿化高级工及以上证书,在项目履约过程中,不得同时担任其他任何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社保缴纳单为凭证),专业植物保护人员不得少于2人(必须具有相关学历证明),专业修剪人员不得少于8人,需配备水、电、焊工1人。所有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必须穿戴统一制式反光背心。
以上证书聘用企业必须为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对应的证书复印件,复印件投标时原件核查后方为有效。
5、机械要求:配备水车、打药车(10吨)1辆,绿篱修剪机10台,草坪修剪机5台,割灌机10台,疏草机1台,运输车1辆(4-5吨轻型),气泵1台,油锯1台,对讲机6台,水泵2台,维修车1辆(需配备水、电、焊等相关维修设备)。
机械机具设备必须为中标人所有,并提供购买设备的发票原件。
6、中标单位需提供24小时应急服务,附近有固定办公地点、值班人员及联系电话。
7、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在中标后签订合同之前向甲方交纳合同总价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其中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1%)。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的,甲方有权扣除其相应履约保证金,用于整改工作。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承诺的养护管理设备配置情况,若发现并查实乙方未足额配置承诺的养护管理设备,甲方有权直接使用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购买相应的养护管理设备交于乙方用于日常养护管理;此后,若再次发现并查实乙方未足额配置承诺的养护管理设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延长养护期或终止合同。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承诺的苗木补植情况,若发现并查实乙方未足额补植承诺的苗木,甲方有权直接使用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购买相应的苗木交于乙方用于苗木补植工作;此后,若再次发现并查实乙方未足额补种苗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延长养护期或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一旦被扣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合同履行期满后,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无违约行为的,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存放期间不计利息。
8、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管护期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按照中小企业十六个行业划型标准,本项目中小企业须属于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须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护照或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护照或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应与所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一致;投标单位对提供有效证件的承诺(如提供的资格文件全部为原件则不需提供此承诺书)(原件)。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3个月内单位实缴社会保险费用证明原件,若供应商成立不满3个月,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单位实缴社会保险费用证明原件;
(4)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3个月的税收证明原件;若供应商成立不满3个月,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收证明原件;
(5)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6)拒绝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和个人参与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奎屯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奎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用户手册”中公布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实行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凡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须先办理网上登记、交易手续http://124.119.80.62/news!listOutNews.action?newsVO.sparetype=jysctype&gotopage=/jy/web/include_jiuquan/jysc.jsp(点击下载操作手册),方可进行缴费确认以及下载招标文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2月1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124.119.80.62/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2月13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奎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四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奎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
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
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
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奎屯市城市园林服务中心
地址:奎屯市同济里小区沙湾街159号
联系方式:135655786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奎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奎屯市北京西路20号
联系方式:0992-3279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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