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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屯市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关于印发2022年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现发布《奎屯市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奎屯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按照自治区、自治州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奎屯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推进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切实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助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有力支撑

(一)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全年通过奎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2134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9条。

公开重点领域信息。遵循“依法依规公开、应公开尽公开”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监管、稳岗就业、社会救助、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信息公开。公开政策法规文件28条,政策解释解读8条;公开财政预决算、财政直达资金、地方债务债务、涉农补贴等财政信息121条;公开卫生、教育、就业、养老、救助、食品药品监管等6项重大民生领域信息184条;重大决策预公开21条;公开公务员招录信息11条,公开疫情防控政策信息50条。

公开政务服务事项信息。构建全市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公开公共服务事项202项,政务服务事项527项。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力度建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有综合导服台、工程建设项目改革导服台不动产登记导服台和税务导服台4个咨询导服台,导服台实行人员轮流坐班制和专人负责制,在各办事窗口设咨询电话40部,更好解答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

做好回应社会关切工作。通过新闻发布会、市长信箱等方式及时准确发布回应。发布新闻发布会类信息52条,受理市长信箱信件306件

(二)依申请公开

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进一步加强接收、登记、补正、拟办、审核、答复、送达、归档等环节管理,规范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办结1件,1件因疫情原因结转2023年度继续办理。申请内容主要涉及物业服务和政府债务。

(三)政府信息管理

推动政府信息管理依法有序发展,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进一步强化公开审查、保密、发布制度,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四)规范建设公开平台

完成政府网站向自治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迁移,依据国办公开办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要求,完成政府信息平台规范化建设,政府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制度、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和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共5个栏目,运用列表、超链接等方式呈现公开内容,全面准确公开涉及公众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法定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开设有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公共资源交易、地方政府债务及重大民生/重点领域公开包括食品药品监管、卫生领域、教育领域、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稳岗就业等分类条目,全面体现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

(五)完善机制强化监督

奎屯市政府各部门高度重视,建立完善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各相关责任单位明确政务公开责任领导和一名专职工作人员,责任领导做好监督检查,按照政策要求及时公开各类相关的政务信息,确保工作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97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政务公开的理念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还不够、信息发布频率有所欠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和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不断在实践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数量和提升发布质量,及时提供最新政务公开信息二是强化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符合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产生信息处理费用,特此报告。

 

   
开办:新疆奎屯市人民政府
主办:新疆奎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新疆奎屯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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