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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奎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而成。全文包括:2023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奎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遵循依法、公正、公平、便民原则,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拓展渠道,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本年度主要依托奎屯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共在奎屯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政府公开信息34条。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坚持将政务公开作为我局重点工作内容,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室各负其责抓落实的要求,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

二是规范审查。严格落实内容发布审核等工作程序按照校三审的工作原则,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

三是规范管理。认真收集、整理需公开的各类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发布制度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编辑、发布工作,确保信息发布规范

(三)平台渠道建设情况

我局无自建宣传平台,主要依托奎屯市人民政府官网、奎屯零距离等主流媒体及时对市场监管领域工作成效进行宣传报道。

(四)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工作考核方面,局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牵头部门,倡导各部门共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督促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投稿,将投稿量化分配到各科室,纳入年度工作考核。

二是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反馈问题整改要求,针对我局存在的问题,明确责任部门和整改期限,压实责任确保及时整改到位。2023年度,我局无重大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重点加强对食品药品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领域信息的公开力度,做好政务信息发布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工作公开质量有待加强;二是公开信息规范性都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策解读范围、解读力度还有待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需要久久为功。

(二)改进情况

一是将持续落实政务公开常态工作,加强主动公开力度和主动回应力度,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政民互动的作用,继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水平。

二是进一步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完善信息要素,不断提高信息发布质量。有效推进食品药品监管领域、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

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提高局机关各科室对政策解读工作的认识,加强学习,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充分利用视频、图画等生动多样的方式,突出政策的重点、亮点内容,增强亲和力、引导力、传播力、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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