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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奎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奎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全面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持续提高政策发布质量,严格规范政务公开流程,创新优化信息公开形式,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根据公开目录,主动、及时、规范公开有关信息,确保每个目录内容完整,及时更新。围绕退役军人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严格按照公开目录及时更新公示公告、工作动态、办事指南、规划总结、统计信息等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要求信息公开的申请事项,未发生因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逐级压实工作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注重公开内容的真实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自觉做到依法主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定期提醒督促局所属科室公开相关业务信息,对报送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发布信息。按照政务公开办要求,修改完善规范性文件格式。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根据不同的政务内容特点,采取政府网站平台、微信公众号、融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及时公布我局工作动态、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及办事指南,积极响应社会舆情,回应退役军人关切热点二是积极做好信息发布审核。明确“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按照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要求建立信息公开“三审”制,完善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由信息提供科室负责人负责稿件初审,确定公开属性,局分管领导复审,重点负责把好发布信息的政策法律事实关,局主要领导负责终审,重点负责把好政治导向关。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依申请办理规范流程,切实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积极开展社会评议,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全年未发生违反相关工作纪律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虽然我局在推进政务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内容不够丰富,规范化制度化亟待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标准不高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改进:一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加强业务能力提升,学习先进部门(单位)的政务公开做法;二是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形式,特别是退役军人关心关注的政策做到及时解读公开,更好地为退役军人服务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监督检查等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向更规范化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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