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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奎屯市委员会十届二次会议第020号提案的答复函

尊敬的陈端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梯安全监管的提案》已收悉,十分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根据部门职能划分,我局涉及电梯管理工作方面,主要负责督促电梯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管理人对电梯使用与管理负责,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做好日常检查、维保监督、应急处置;负责加强对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使用、检验检测、维保等工作环节的监管;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依法责令相关单位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组织电梯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分析;做好电梯安全投诉举报后的处理工作。现结合我局监管职能,对提案答复如下:

我局辖区共有在用电梯672部(数据不含天北新区和开发区),使用15年以上的老旧电梯48部,其中20年以上的有7部。从近年来电梯运行情况看,电梯安全状况总体较为平稳,但在监管过程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是电梯使用单位安全主体意识不强,安全管理意识缺乏,安全管理制度未有效落实,电梯维保不规范,小区居民安全意识不高等,具体表现在:使用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提前1个月申报检验,超有效期使用电梯,维保记录不全,未开展电梯应急演练,电梯轿厢内无安全警示标识等。通过2021年电梯专项整治,共消除各类电梯安全隐患23起,对违反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存在事故隐患的高层住宅电梯使用单位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8份。

针对上述问题和陈端玉委员提出的办法,我局作以下答复:

一是推行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我局已给各科室配备执法检查记录仪,对监督检查全程进行视频记录,并填写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督促其进行整改和开展回头看;我局每年安排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电梯进行全覆盖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都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每年会以“双随机”方式,对辖区内的维保单位进行监督抽查,对不符合维保资质的单位进行清退,并对维保单位违规操作等行为进行通报和处罚;充分利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智慧监管系统”,根据企业日常管理和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的监管需要,规范企业利用系统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风险评级、应急处置等动态监管工作活动。建立电梯应急处置救援平台和维保服务平台,完成了电梯设备和维保网格信息完善工作,做到了电梯信息数字化,第一时间掌握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检验有效期等信息。平台的建立既对事后监管提供了便利,还将大大缩减应急处置时间,提高处置效率,进一步保障电梯安全正常运转。

二是完善电梯安全信息公开制度。组建全市电梯维保单位工作群,在日常监管中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维保单位取得联系,核查原因,并要求各维保单位实时上报电梯困人及救援信息,对不及时上报信息核查属实的,纳入维保质量抽查名单。伊犁州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在检验电梯过程中,若发现不合格或者有隐患风险情况,会将信息及时推送至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科,由监管部门进行后处理。2022年截至目前,已对1家维保单位虚假维保和1家物业管理单位超期未检定进行了相应的处罚,并在第一季度的电梯维保工作会议通报批评,要求其他维保单位引以为戒。

三是加强电梯安全知识宣传工作。不正确的使用行为和应急处置不当,是电梯安全运行的重大安全隐患,电梯安全不仅是“电梯”的问题,也是“人”的问题。为不断普及电梯安全使用常识,我局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月份安全生产月”“奎广效能热线”向居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自治区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奎屯市住宅电梯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等内容,采取现场宣讲、发放宣传手册、热线服务现场回复等方式,广泛宣传电梯安全使用常识,不断普及电梯安全知识、应急常识,切实提高全民电梯安全意识和素质。

四是完善电梯安全监管责任机制和监督机制。电梯的安全监管由奎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科牵头,各市场监管所按照辖区开展工作,再按照网格化分工,责任到人,各自对片区的电梯安全进行监管,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使用单位进行整改和回头看。由特设科制定当年的特种设备监督检查计划,对奎屯市辖区内的电梯使用单位进行风险等级划分,明确检查频次,并定期对各市场监管所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21年奎屯市人民检察院向我局发送检查建议书,对于奎屯市辖区部分单位电梯未依法定检测时间仍然继续使用的问题,我局进行了相关处理并回复,我局也诚挚邀请各政府职能部门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五是建立安全责任体系。我局一是通过抓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强化薄弱环节监管和隐患治理的方式,围绕电梯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以日常监察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加大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使用等环节的监察力度,严查电梯超期未检使用等违法行为。二是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健全电梯安全技术档案,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电梯管理人员职责,定期开展电梯安全运行检查及日常维护工作。三是帮助维保单位在本市“落地生根”,完善企业档案,建立电梯安全信用评价制度,定期开展评价工作,分析研判电梯维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举一反三。督促维保单位严格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要求开展电梯维保工作,规范维保行为,提升维保质量。

六是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我局结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期下发的《特种设备超期未检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持续开展电梯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认真梳理15年以上的老旧电梯,加大对老旧电梯的安全监管,对存在严重隐患的电梯采取坚决措施予以封停。2021年,我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18人次,检查电梯使用单位209家次,排查隐患289条,其中现场整改隐患111条,限期整改178条,我局将持续加大电梯安全检查力度,确保我市电梯安全平稳运行。

我们相信通过监管部门的严格执法、相关部门的联管联防和全社会的共同关注,一定可以全面提升高层住宅电梯监管、维保水平,为居民提供安全可靠的乘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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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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