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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我市居民对充电需求量增大,全市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还不能满足需求,数量及处所难以支撑新能源汽车推广的问题。截至目前,奎屯市已建成充电桩共计9台,分别是国家电网办公楼1台、老电业局办公楼1台、城市管理局院内2台、翡玉园1台、奎屯市服务区建成4台。
当前工作进展如下:
一是2022年公共充电设备项目实施情况。正在建设充电设施5处共计12台,奎屯市地锚西侧停车场建设4台直流桩、公安局特警大队停车场建设2台直流桩、奎屯市南环西路25号国家电网办公楼建设2台直流桩、阿克苏西路15号老电业局建设2台直流桩、奎屯市行政服务大厅执法局停车场建设2台直流桩。
二是居民充电桩建设。物业小区居民个人自用充电桩报装建设,根据〔2017〕1638号《关于加快新疆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在接到用户自用桩安装征求意见申请后,督促物业企业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若不同意将书面说明具体理由。
三是编制《奎屯市“十四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加大相关部门间统筹协调力度,为规划落地实施提供扎实的措施保障。
奎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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