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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家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奎屯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根据自治区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新建城〔2020〕61号)和《关于伊犁州直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伊州住建字〔2021〕29号)的通知。结合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奎屯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和《奎屯市加装电梯流程》。
我们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在全市具有代表性的居住小区开展既有加装电梯问卷调查,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发放问卷300余份。据调查,同意安装的占比65%,不同意安装的占比35%,不同意的原因主要有影响环境、采光、出行;噪声大、房屋价值贬值;安装和后期维修费用高、管理、维修麻烦等。
2021年7月和2022年2月我局分二次印发《奎屯市既有住宅自愿申报加装电梯统计的通知》,对居民住宅楼自愿加装电梯的楼栋(单元)进行摸底统计。
二、采取先做试点,逐步推进的方式。首批10部电梯加装费用,政府补贴与居民出资比例为7:3,第二批50部电梯加装费用,政府补贴与居民出资比例为6:4,待电梯加装试点完成后,政府补贴与居民出资比例为5:5。我们将切实主动靠前服务,继续深入一线,遵循“业主自愿、平等协商、政府引导、保障安全”的原则,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后,在业主充分沟通协商通过表决的基础上,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为群众做好加装电梯服务工作,起到引导、推动和服务的作用,更好地为老百姓服务。
三、2022年结合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计划在海纳尔小区作试点推进。经现场查看,对于空间位置符合安装条件的楼栋,纳入小区整体改造设计方案,用小区改造专项资金进行实施。遵循“业主自愿、政府引导、各方支持”的原则,目前已开展征求该楼栋居民意见工作,待完成居民缴费工作后(政府补贴与居民出资比例为7:3),实施电梯加装。
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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