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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耀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全面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提案已收悉,现就您提出的意见答复如下:
一是配齐师资队伍。奎屯市教育局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新教传〔2013〕103号及自治州教育局伊州教政发〔2013〕13号要求,每所学校至少配备有1名心理咨询师专门负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截至目前,目前,奎屯市各中小学专职心理教师13名,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教师13名,兼职心理教师148人,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教师38名。市教育系统21所中小学,17所建有心理辅导室,其余学校因教室正在施工等原因,未设立心理辅导室。
二是完善保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心理健康咨询室,因地制宜,配备必要硬件设施和专业心理咨询师开展咨询活动,建立学生心理咨询档案,进一步提高心理健康教育质量;在奎屯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建立心理危机干预中心,由教育系统优秀心理健康教师担任辅导老师,定期开设心理健康知识讲座,指导师生学会自我调节,释放压力。
三是营造全员育人氛围。各中小学充分利用校园宣传媒体,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宣传普及活动,结合实际,将心理健康教育与学科教学、教育活动、班主任工作、班团队活动、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等有机结合,实现多途径、全方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四是坚持家庭教育主线。加强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协同推进,对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干预,借助奎屯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讲师团资源,全方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宣传普及、个体和团体心理辅导及家长学校培训活动,全力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下一步,市教育局将继续坚持积极心理健康教育导向,以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良好个性心理品质为根本目的,不断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组织全市各中小学班主任、心理辅导教师开展系统性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效。
奎屯市教育局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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