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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新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文化润疆工程,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级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文化工作的关注,我们对您的提案非常重视。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将“文化润疆”纳入了治疆方略,这对文化工作来说,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
近年来,奎屯市委、市政府以“全行业、全区域、全方位、全民参与”为途径,将“全”模式贯穿于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打造中,在实现时空融合、物质精神融合同时,加强兵地融合,以“三地四方”(奎屯、独山子、乌苏三地及兵团第七师组成)宣传文化合作机制、签订“三地四方文艺融合发展合作意向书”等方式促进文艺资源共享。以政府为主导,以“投资建设公益性文化设施、购买公共文化产品、打造文化专业团队、扶持鼓励民间业余文艺团体”等措施激活文化发展活力,逐渐建成稳基础、高便捷、高效率、全覆盖、保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成为“示范区中的示范”。
但如您所提到的,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还存在难以覆盖全面和满足多元化需求、普遍缺乏“自我造血”功能、服务水平难以持续高质量运转等实际问题,说明我们的工作离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均等化、标准化目标还有较大差距。针对您提出的应对办法,我们将采取以下具体举措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一)把“有形之手”——政府作为主导力量。在文化润疆工程指导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着眼于新疆文化民生的国家政策,其建设应坚持意识形态前置原则,各级政府在公共文化领域当之无愧发挥着“掌舵”的引航作用。结合奎屯实际,虽图书馆、文化馆借助援疆资金进行了提升改造,但各社区基层文化站(室)的公共文化服务基础尚不完善、社区间差距较为明显,比如阿克塔木社区、哈英德社区、芙蓉里西社区等,部分公民文化基本权益不能很好保障,奎屯市政府在主导、引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当中的任务仍十分繁重。当务之急,我局将根据国务院、文化和旅游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牵头制定《关于政府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服务的实施意见》,出台实施细则和指导性目录,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目前,奎屯市有关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面制定的有《奎屯市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与《奎屯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和实施方案》等,确保了奎屯市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十四五”期间,我局争取到每年100万共500万的援疆资金,用于开展文化惠民演出;每年20万共100万元的援疆资金,用于图书馆购置图书。有了中央财政关于文化场馆的免费开放资金及援疆资金的保障,我们将建立政府、社会、市场共同参与的多元文化投入机制,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多层次、多方位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二)把“无形之手”——市场作为重要力量。按照新公共管理理论,市场在公共服务领域能够发挥不可替代的强大力量,也可如“鲶鱼效应”刺激公共服务的有效、高效供给。单凭政府一己之力政府公共服务会沦入计划经济时代的泥潭,或有政府失灵的危险。为此,我局转变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市场运作的经济效益,将公共体育场馆交由城投公司进行市场化运营,既解决了体育场馆的高额维护运营费用,又避免了高标准建设的专用体育场馆的闲置问题。在去年升级改造的图书馆里,设置饮品及文创产品售卖区,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缓解文化场馆运营严重“贫血”问题。同时,屯垦文化小镇、润尔书吧、文化艺术中心等市场主题也在公益性参与和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三)把“社会之手”——第三部门作为有力补充。第三部门对公共事务的参与是对政府和市场公共服务的有效补充。文化润疆对新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要想达到文化浸润的效果,要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发挥第三部门在提供公共服务更加高效、精准的作用,为实现文化润疆的目标发力。为激励引导培育更多的社会市场力量,自2021年起,我局挖掘和培育了5家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单位(企业),并授予奎屯市文旅产业示范基地。我局将持续创新社会力量参与模式,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基础设施运营。通过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多种手段引导和激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公益创投、公益众筹等多种模式,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提供公共文化设施、产品和服务。及时了解群众对公共文化的需求,订单式设计制定服务目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盘活现有场所资源,在雪莲广场、润民生态园、大丰和及锦绣园风景区、帝锚热岛乐园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打造多元化的公共文化体验中心。
(四)把“推动之手”——群众参与作为主体力量。无论“政府是服务者”亦或者“掌舵者”,群众是文化的缔造者,也是文化的传承人,离开群众谈文化建设显然相当于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文化润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以文化发展提升和改善新疆各族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质量,公共文化生活由各族群众共同缔造,只有调动新疆各族群众参与公共文化建设,成为公共文化建设的主人公,公共文化才能焕发内生活力。在2016年,奎屯市出台了社区(农村)业余文艺团体管理扶持政策,通过基层文化站层次评选,对平时活动丰富、组织良好的群众文化团队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很多团队因此积极性空前高涨,群众文化的创作积极性和活动积极性被充分调动。但自2017年,此笔群众文化的经费取消后,大大降低了社会文艺团队的积极性和活跃度。2021年,自争取到更多的援疆资金支持以来,我局大力开展群众性文化展演活动150场次,举办三级社会文化体育指导员培训2场80余人,开展书法、绘画、陶艺等培训授课360余课时,培训学员7000余人次,积极调动市民的“自我造血”能力,提升基层文化能人的自我组织与调动他们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今后,我们将按照您提出的意见,构建以文化润疆为指导的公文化服务体系,建立标准化、均等化以及奎屯市“特色化”,“政府、企业、第三部门、市民”多层次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程度,有效挖掘和弘扬屯垦文化、红色文化、中华传统文化、本地民族文化,积极扩大文化的对外影响力。
感谢您对文化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奎屯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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