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2号令)、《城市绿化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我市城市绿线向社会进行公示。社会各界和市民如有不同意见和建议,请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林业园林局提出。联系电话:0992—3270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