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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直疫情期间金融纾困服务措施

一、加大受困市场主体的金融服务力度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主动联系、积极对接,及时了解掌握贷款到期、延期及融资需求,发挥线上产品优势,优化信贷办理手续,加快对接有效信贷需求,积极满足各类市场主体的合理延期和融资需求。


二、全面开展延期还本付息业务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与到期贷款客户进行自主协商,对主动归还贷款以外的其他贷款客户,实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全面做到应延尽延,延期期限不少于3个月。


三、延期贷款根据实际实施优惠利率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申请办理延期还本付息业务的到期贷款进行评估分析研判,根据实际情况,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困难行业和个体贷款户延期贷款实施优惠利率,并免收罚息。


四、受疫情影响延期贷款不影响征信记录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


五、公布监督电话加强政策实施

伊犁银保监分局监督电话0999-8096993,人民银行伊犁州中心支行投诉电话0999-8199157,州金融办投诉电话0999-8075661,州住房公积金投诉电话18999577791,接受金融服务监督投诉,及时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推进政策落实。


六、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序复工复产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尽快进行低风险区域营业网点消杀,组织人员及时到岗,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严格管理,有序开门营业,为居民提供实在、便利、及时的金融服务。


来源:伊犁州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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