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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屯市火车站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2020-11-18    来源:中共奎屯市委办公室 奎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奎屯市火车站街道办事处

地址:奎屯市火车站东区虹桥园60号  邮编:833200

办公时间:夏季:早上: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早上:10:00-14:00,下午:15:30-19:30国家(自治区)规定节假日除外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贯彻落实方案〉的通知》(新党厅字〔2019〕67号)和《关于明确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党编办〔2020〕39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指导辖区内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支持、帮助居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部门)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抓好社区文化建设,开展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小区建设活动,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4.负责街道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5.协助有关单位(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退役军人服务、社会救济、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教育工作。

6.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7.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搞好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协助有关单位(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

9.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

10.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协助有关单位(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11.配合有关单位(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三防”、抢险救灾、居民迁移等工作。

12.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党建办公室。   负责人:姜青云  电话:0992-7380317。

2.综合协调办公室。   负责人:张莎丽  电话:0992-7380318。

3.综合执法办公室。   负责人:石新旺  电话:0992-7380527。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火车站街道办事处为正科级。核定行政编制12名,其中领导职数7名,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领导交叉任职,各办公室负责人由街道党政副职领导兼任。

核定机关工勤事业编制1名。

 

   
开办:新疆奎屯市人民政府
主办:新疆奎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新疆奎屯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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