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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关于同意新疆中天合盛信用资产登记备案服务有限公司开展业务的批复》(奎金办【2021】3号)文件的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即行作废《关于同意新疆中天合盛信用资产登记备案服务有限公司开展业务的批复》(奎金办【2021】3号)文件。自作废之日起新疆中天合盛信用资产登记备案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不得再使用该批复文件开展任何业务。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缴回批复文件,办理注销手续(地址:奎屯市北京东路18号,电话:13031301566,韩先生),逾期或拒绝交回上述文件的,上述文件将自动注销并予以作废。凡该公司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金融监管要求开展业务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公司自行承担。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公告!
奎屯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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