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奎屯市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实施方案》(奎党办〔2022〕55号)及《奎屯市引进名校长、优秀教师工作方案》,奎屯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启动“银龄讲学计划”面向疆内外公开招聘高中名校长,优秀高中教师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疆内外已退休高中名校长、优秀教师。
二、招聘人数及学科
1.奎屯市高中学校校长2名。
2.奎屯市高中教师6名。其中:高中语文2名,高中数学2名,高中英语1名、高中物理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熟悉教育教学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精神饱满,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二)高中校长资格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领导能力,在高中学校担任校长或副校长10年及以上,长期研究高考命题,熟悉现代学校行政、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大数据成绩分析、高考录取动态等工作。
2.年龄男63岁以下、女57岁以下;高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3.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下列条件之一者可酌情适当放宽条件:
(1)获得“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或“省级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的校长、副校长;
(2)具有正高级教师职称或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校长、副校长;
(3)获得地(州、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名校长、骨干校长、优秀校长,或在任校长、副校长期间学校被评为省级示范学校称号者;
(4)在任校长或副校长期间,近5年内所主持的教育教科研成果,获得地(州.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奖励者。
(三)高中教师资格条件
1.具备高中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2.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其他学科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3.近十年一直担任一线教学工作,教学教研成果显著,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理念先进,教学成绩在所在地位居前列。
4.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5.男63周岁以下,女57周岁以下。
6.下列条件之一者可酌情适当放宽条件:
(1)省级以上模范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者;
(2)地(州、市)级及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拔尖人才、优秀教师、模范教师,或担任地级市及以上示范学校教研主任、教务主任、学科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
(3)省级以上竞赛获奖者或优秀指导教师;
(4)正高级教师系列职称;
(5)有多次高考命题经验者;
(6)多次在核心期刊发表专业论文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因师德师风问题受过处理的教师;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其他人员。
四、管理及待遇
1.实行聘任制管理,统一提供人才公寓居住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校长按照“一人一议”的原则,根据管理实绩年薪25-30万元。
3.教师按照“一人一议”的原则,根据教学实绩月薪1-2万元。
4.试用期1-3月,校长试用期内工资不低于20000元/月。教师试用期内工资不低于15000元/月。
五、网上及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2日至5月11日20:00),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拟报人员结合自身条件只限报取一个岗位。报名需填报《2023年奎屯市启动“银龄讲学计划”面向社会招聘高中校长、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交本人与身份证原件合影、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职称证及各项荣誉书原件照片,现场报名地点:奎屯市教育局三楼(306室)教师(人事)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992-3258519/3258046。电子版材料发至644768095@qq.com或530887974@qq.com。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报名者本人承担。资格审查工作由奎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校长及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
七、教学能力评定
经奎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校长及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学科专家组负责对申报校长或教师评定,同时按照“择优录用”原则,确定拟招录人员并进入体检环节。
八、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将取消录用资格。拟定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奎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校长及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另行指定三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九、公示
拟录用校长及教师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进行录用环节。
十、录用
新录用校长及教师凭身份证原件到岗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录用后与第三方服务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并分配至学校工作。
十一、监督、纪律及其他
(一)公开招聘高中校长、教师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部门监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奎屯市教育局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