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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水回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水回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经由奎独开经建发[2020]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水回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2项目概况:1、再生水管网工程(铺设再生水管网实现道路浇洒、绿化和工业用水回用)2、四季运行强化景观湿地(新建强化景观湿地一座,配套建设景观小品、景观道路、应急处理设施等)3、景观水库工程(新建景观水库一座)4、经济林及生态屏障工程(栽植经济林,配套市政道路)

2.3建设地点:奎屯。

2.4招标范围: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及招标答疑、设计变更等的所有工程总承包内容

2.5施工工期:计划开竣工日期:2020年6月28日至2025年6月27日。总工期:1825天(日历日)

2.6本工程招标采取公开简易招标程序,公告、开标7天内完成。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时间:2020年6月18日10时00分-2020年6月24日10时 30 分

3.2方式:免费下载(网址:http://124.119.80.114:9090/

3.3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领取方式:投标人在网上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后两日内须到本项目全过程管理服务机构处(地址:奎屯市沙湾街84号金山大厦1603室)领取纸质版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各方)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按国家法律经营;

4.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条件:

①工程设计须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乙级(或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具备);

②工程施工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具备);

4.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

4.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4.4.1、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并与联合体成员签定联合体协议(按照招标公告附件版本格式);

4.4.2、联合体组成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同一单位在本项目中只能单独参与或仅能以某一联合体成员的身份参与投标;

4.4.3、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不允许联合体发生成员变更的情形,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4.5、投标人业绩要求:

施工总承包业绩或EPC业绩要求:近五年内有1个或以上合同金额在50000万元以上的城市水体综合治理工程、工业污水处理工程、水生态环境治理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总承包业绩或EPC业绩以牵头人业绩为准,其他成员业绩不予认可。)

如投标人的施工总承包业绩或EPC业绩不满足上述要求,则需同时满足下述施工业绩和设计业绩要求:

施工业绩要求:近五年内有1个或以上单项合同金额在20000万元以上的城市水体综合治理工程、工业污水处理工程、水生态环境治理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业绩以牵头人业绩为准,其他成员业绩不予认可。)设计业绩要求:近五年内有1个或以上设计概算金额在20000万元以上的城市水体综合治理工程、工业污水处理工程、水生态环境治理或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业绩。

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

4.6、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组成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

4.6.1、项目总负责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如为联合体,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6.2、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如为联合体,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6.3、设计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并具备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如为联合体,必须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

4.6.4、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如为联合体,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6.5、专职安全员:满足建质[2008]91号文要求,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如为联合体,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6.6、投标人须承诺拟任项目总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未被其他项目锁定,或没有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经招标人或招标监管部门查证属实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如为联合体,则取消联合体的投标资格);

4.6.7、投标人须保证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组成人员【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自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有效社保缴纳证明。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在本项目中兼任其他岗位;

4.7、外埠企业须具有有效的进疆备案册,且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为进疆备案册中备案人员。

4.8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五、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标准:综合评估法。

六、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踏勘,请投标人自行前往2.3所述地点踏勘。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奎屯市政府网及奎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地址:奎屯市喀什东路17号

联系人:张明                   联系电话:18935867711

全过程管理服务机构:

济南市环境研究院、新疆济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奎屯市沙湾街84号金山大厦1603室

联系人:周雯雯                 联系电话:18009928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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