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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奎屯市东区11人制足球场(施工)项目,已经由 伊州发改社会[2019]2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奎屯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奎屯市。
2.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奎屯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在体育场南侧建设的奎屯市东区11人制足球场,场地总用地面积22371.67m2。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计划工期:开竣工日期: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9月25日。
总工期:86(日历日)。
2.5本工程招标采取公开招标程序,公告、开标共计10天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时间:2020年6月18日10时00分-2020年6月27日19时00分
3.2方式:免费下载(网址http://124.119.80.114:9090/)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4.1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4.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3由奎屯市人社部门出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不良行为企业投标;
4.5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6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标准:综合评估法。
6.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踏勘,请投标人自行前往2.1所述地点踏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奎屯市政府网及奎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人:
招标人:奎屯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联系人:杨帆 联系电话:1870992888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晨 联系电话:18999701528
奎屯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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