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奎屯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

奎屯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段民江主持会议。
奎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银萍、穆拉提·阿不都克里木、党组成员魏立东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检查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检查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调研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工作报告、关于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人大常委会审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要求,全体人大代表特别是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在提高履职站位、增强履职能力、提升履职成效上下功夫,做到会履职、勤履职、履好职。要用好人大代表“室站点”履职平台,通过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培训和进站集体学习交流等方式,学习宪法法律知识、党的方针政策和履职方式方法,提升人大代表的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带头履职,在审议各项报告时积极提出意见建议。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和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到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工作中,提升履职实效。
奎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新梅,纪委、监委、奎屯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及人大机关各部门负责人、机关干部、各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奎屯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