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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屯市召开市场监督管理局“3·15”消费维权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4-03-15    来源:奎屯零距离
 

3月13日,奎屯市召开市场监督管理局“3·15”消费维权新闻发布会,全面展示奎屯市消费维权工作成果。

奎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就记者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问题一:请问今年的消费维权年主题是什么?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如何开展?

奎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综合执法队队长张杰:

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24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为“激发消费活力”。“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的涵义:一是提升消协组织维权能力,帮消费者解决后顾之忧,让消费者敢消费。二是协同共治优化消费环境,助消费者增强获得感,让消费者愿消费。三是释放消费升级潜能,助力高质量发展,让消费者乐享高品质消费。

为落实“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将组织开展六方面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年主题宣传活动,以“网络+媒体”“线上+线下”的宣传方式,联合媒体和相关行业部门共同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二是组织集中销毁活动。拟定于3月12日会同相关部门联合举办集中销毁活动,共涉及食品、手机配件、燃气灶具、应急灯具、卷烟、莫合烟等13个种类,2590余件商品,123.5公斤烟丝,总货值61.52万元;

三是“3·15”当天组织消协理事会成员单位和部分企业在红旗商场门前,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宣传展板,投诉咨询台等开展现场宣传,同时在普天果蔬市场和丝路亚欧农产品流通中心开设分会场,同步开展宣传活动;

四是通过融媒体向社会发布一批2023年监督管理中查处的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和消费投诉热点,震慑不法经营行为,净化经营环境,传递维权正能量,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同时针对发布的投诉热点问题,发布十大消费警示。

五是做客奎广效能·行风热线直播间,向听众讲解2024年消费维权重点工作和系列专项执法活动内容,并向听众普及相关消费警示。

六是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结合春耕备耕,对农资市场开展专项检查;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针对春季开学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同时在“3·15”期间开展食品“你点我检”活动;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日常对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与群众日常生活、出行、娱乐相关的特种设备监管执法;按比例常态化开展药店、化妆品店和医疗机构检查,针对无处方销售处方药、未明码标价等重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消费者用药安全。

通过开展这一系列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问题二:请问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组织作为奎屯市消费维权的主力军,今年,将采取哪些措施来创建奎屯市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奎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姜河:

一是畅通诉求渠道,及时回应关切。我们将进一步发挥好12315消费维权热线的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及时受理维权诉求,保证12315投诉举报初查率、办结率和满意率,认真解决维权问题,确保群众的维权诉求“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依法监管。针对消费领域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强化消费领域监管执法和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开展“铁拳”“双打”“净网”等系列专项行动,加强重点领域消费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净化市场和消费环境?

三是强化维权宣教,凝聚工作合力。我们将继续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充分利用重要节点的纪念日和节假日活动、12315消费投诉举报电话,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等载体以及日常监管活动,进一步加大对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宣教力度,不断增强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升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是完善维权机制,推动工作创新。扎实推进放心消费主题实践活动。持续完善《线下七日无理由承诺单位培育方案》和《关于倡导开展放心消费承诺活动的实施方案》,把做好无理由退货全域推广作为提升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质量着力点,做到消费投诉解决不出柜台、不出楼层、不出店门。同时扩大宣传,在日常检查中积极向商户普及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和放心消费承诺相关内容,引导商户积极参与,自愿做出“品质保证”“诚信保证”“维权保证”等基本承诺,增强经营者的责任意识。

问题三:随着网络经济的快速发展,网上购物已发展成为一种主流的消费模式,但与此同时基于网购热也引发一系列网购纠纷,那么我们消费者在网购、维权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奎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综合执法队队长张杰:

消费者在网购时要注意以下几方面:一是选择经营资质齐全、信誉度高的网店、自营商城和第三方购物电商平台。不随意点击网页、手机中的不明链接和弹窗;二是购物前要仔细了解商家销售规则,要与商家多沟通,谨慎选择价格明显过低或夸大宣传的商品。网购时要向商家索要发票或者收据;三是要合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遇到消费纠纷时消费者可及时向购物平台申请维权,或者通过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电话、登录全国12315网络平台进行投诉或举报,遇到网购诈骗时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报警。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立足职能,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强化对网络市场的监管。

一是重监测,通过聚焦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商品,开展日常交易和“6·18”“11·11”集中促销等网络交易监测,通过监测及时发现网络交易中的违法线索,为执法办案提供有力支撑,提升网络市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抓溯源,持续落实《电子商务法》等要求,指导、督促电商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完善主体核验、信息公示、消费维权等机制,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主体信息、商品服务质量保障等管理,实现对网络交易商品和行为的可追溯。

三是强监管,以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网络交易热点乱象问题为重点,组织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等突出违法行为,查办一批有影响的网络交易违法案件,切实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净化网络市场环境。(记者 陈星龙 汤兴霞 市委宣传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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