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奎屯市召开医疗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奎屯市医疗保障局负责人通报了近年来奎屯市医疗保障事业的主要情况。
奎屯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就记者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问题一:当前202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启动,很多群众关心缴费标准、参保范围、缴费时间及待遇享受等问题,能否详细介绍一下相关政策?
奎屯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苏凡:
2026年奎屯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政策已明确,具体内容如下:
一、参保范围与缴费标准。除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按规定享有其他医疗保障的人员外,全体城乡居民均可参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00元,同时财政给予每人不低于700元的补贴,切实减轻群众缴费负担。
二、集中缴费期与等待期规定。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月10日,建议大家在此期间及时缴费,避免影响待遇享受。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或中断缴费后重新参保的,将设置至少3个月的固定待遇等待期,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享受医保报销;若未连续参保,每断保1年,在固定等待期基础上增加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不过参保人可通过补缴修复——每多缴纳1年费用,可减少1个月变动等待期,需注意的是,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总等待期不少于6个月。
三、缴费方式。缴费方式分为线上、线下两种,方便群众自主选择。线上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搜索“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进入城乡居民缴费模块,输入参保人身份证号和姓名,确认缴费金额后即可完成支付;线下可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前往奎屯市税务局大厅、行政服务大厅税务窗口,或街道社区基层服务点扫码缴费。
四、医保待遇。参保群众可享受全方位的医疗保障,包括普通门诊报销、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待遇、慢特病门诊保障以及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其中: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不低于50%、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报销比例不低于60%、慢病报销比例不低于60%、住院报销比例不低于65%。同时还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不用另行缴费,报销比例不低于65%、医疗救助报销比例不低于65%,切实减轻各族群众日常就医和重大疾病治疗负担。
问题二:医保基金是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但当前基金监管面临不少挑战,奎屯市医保局在打击欺诈骗保、守护基金安全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取得了怎样的成效?
奎屯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雪梅:
守护医保基金安全是医保部门的核心职责,我们始终以“零容忍”态度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主要从三方面推进工作:
一、聚焦重点领域,强化专项整治。针对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医保经办机构等关键主体,开展全覆盖监管检查。今年1-9月,已完成198家定点医药机构检查,对173家存在违规行为的机构进行处理(占比87.4%),其中暂停医保协议56家、解除医保协议29家、行政处罚6家,同时暂停2名违规参保人医疗费用联网结算,对107名医护人员实施医保支付资格“驾照式”记分,累计拒付追回医保基金429.64万元。此外,我们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并拓宽信访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联合媒体开展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守护基金的氛围。
二、深化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联合市卫健委、市监局、公安局及七师胡杨河市医保局,常态化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专项行动;针对执业药师“挂证”、药品追溯码重复结算、死亡人员违规享受待遇、高值医用耗材重复使用等问题,开展多轮专项整治。同时建立联查联办和联合惩戒机制,已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26人,向卫健、市场监管部门移交84家违规机构,实现“一处违规、多方联动”。
三、健全长效机制,筑牢制度防线。制定并落实《奎屯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五色”信用管理实施方案》《定点零售药店违规处罚裁量权评价体系》等5项制度,推行定点医药机构“五色”信用管理和医护人员信用承诺机制,引导机构主动自查自纠,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事中干预、事后惩戒”全流程监管转变,确保基金使用合规高效。
问题三:在奎屯市全面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后,医保局在药品和耗材的价格管理方面,具体采取了哪些针对性的管理办法?这些措施落地后,当地群众在日常就医和购药过程中,又切实享受到了哪些看得见、摸得着的红利?
奎屯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雪梅:
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是国家深化医改的重要举措。奎屯市医保局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管理办法,确保政策落地见效,让群众真正享受到改革红利。
主要采取了以下管理办法:
一、精准报量,以量换价。组织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求精确上报年度采购量。由国家或省际联盟医保部门,代表全国或区域内的医疗机构,统一与药品和耗材生产企业进行价格谈判。通过“以量换价”的方式,在保障产品质量和供应的前提下,实现了采购价格的大幅下降。
二、严格把控,价格合理。推进定点公立医疗机构落实药品零差价销售。在门诊统筹、慢病定点、“双通道”药店设立集采药品专柜,兑现药品销售价格“不高于历史采购价,不高于挂网价”的承诺。让广大参保群众用上价格合理、质量可靠的药品,切实提升群众的医保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强化监管,保障供应。对集采采购的全流程进行动态监测,重点关注医疗机构的入库率、配送企业的配送率和配送及时率。定期公布配送企业的服务情况,对配送不及时的企业进行约谈和处理。
这些措施落地后,群众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红利:
一、医药费用大幅降低。截至2025年9月,已有79个批次的集采结果在我市落地执行。这涵盖了1212种药品和108类医用耗材,平均降幅达到50%,最高降幅超过80%。以常见的降血脂药阿托伐他汀钙片为例,集采前每片价格是6.11元,集采后直接降到了0.54元。仅此一种药,患者每人每天就能节省5.57元,一年下来就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二、购药便利性显著提升。随着集采药品政策的落地实施,群众现在不仅可以在大医院买到集采药品,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营医院,甚至家门口的零售药店,都能方便地买到这些质优价廉的药品,大大减少了奔波之苦。
三、用药质量更有保障。纳入集采的药品,大多是通过了“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品种。这意味着这些药品在质量和疗效上与原研药是等效的。同时,药品从生产到流通的全链条都受到严格监管,可追溯,让群众能够用上既放心又实惠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