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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干齐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市属及驻市各单位:
《奎屯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市九届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奎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6日
奎屯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根据《自治区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新政办发〔2018〕160号)和《关于转发<自治区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的通知》(伊州党办〔2018〕34号)及《自治州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分工方案》(伊州政办发〔2019〕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分工
(一)以简政放权放出活力和动力
1. 对现有审批和许可事项逐一深入论证,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不再保留审批和许可,并积极做好下放审批和许可事项的承接工作。对一些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为名的变相审批和许可事项,尽快加以整改。(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认真做好下放审批和行政事项的承接工作,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沟通衔接,制定管理制度,规范审批程序,明确办结时限,公开办理流程,切实提高行政效率;及时调整本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并按要求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编制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行政服务中心、司法局配合,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在企业3个工作日内注册开业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减并工商、税务、刻章、社保等流程,将银行开户核准改为备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人社局、税务局、人民银行奎屯支行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主要措施:
(1)简化企业登记程序,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压缩申领发票时间,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单独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大力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人社局、税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2)优化企业银行开户服务,积极与上级主管对接,力争在2019年底将银行开户核准改为备案。(人民银行奎屯支行负责)
3. 全力做好“证照分离”改革,重点是“照后减证”,能取消审批的予以取消,有些可改为备案、告知承诺等方式;对暂不具备条件取消的,要通过“多证合一”等方式优化服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主要措施:
(1)按照上级部署,全力做好“证照分离”改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政府办公室、司法局、行政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2)按照上级部署,逐步推动减少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证照分离”改革模式进行分类管理。(市政府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形成全方位过程监管体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委、政府办公室、司法局、信息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对全市“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将目录以外符合整合要求的证照事项分期分批纳入“多证合一”改革范围。进一步加强“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在各部门间的认可和使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按照上级部署,全面推开市场主体简易注销改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税务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主要措施:
(1)进一步拓展企业简易注销适用范围,进一步压缩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时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2)简化优化注销业务流程,对没有拖欠社会保险费用且不存在职工参保关系的企业,社保部门及时反馈“注销无异议”意见,同步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注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社局负责)
(3)加强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简易注销业务协同,在企业简易注销公告前,设置企业清税提示;对有未办结涉税事项的企业,税务部门应在公告期届满次日提出异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负责)
5. 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改革。进一步清理精简审批、核准等事项。加快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市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主要措施:
(1)分类清理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组织开展投资审批事项清单化、标准化工作,规范审批实施方式,统一公布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市发改委负责)
(2)大力推行联合评审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推进投资项目综合性咨询和工程全过程咨询改革,优化整合审批前的评价评估环节。(市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3)提高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使用率,加快项目审批管理服务“一网通办”。(市发改委负责)
6. 优化项目报建审批流程。实现企业投资一般性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120个工作日内,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个工作日完成。推行联合审批、多图联审等方式。解决审批前评估耗时长问题,合理简化报告编制要求。稳步推进“区域评估”。(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优化项目报建审批流程。落实好《自治州进一步简化建设工程项目办理程序行动方案》,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统一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完善审批体系,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息管理系统对接工作。大力推广并联审批,推行联合勘验、联合测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以及区域评估。(市住建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压缩项目报建审批时间。除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外,2019年全面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40个工作日,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个工作日内完成。(市住建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大力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保障不同所有制主体在资质许可、政府采购、科技项目、标准制定等方面的公平待遇,破除地方保护;对于具有垄断性的行业,根据不同行业特点放开竞争性业务。今后制定政策都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出台优惠政策也要以普惠性政策为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主要措施:
(1)2019年4月底前,完成对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文件、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的自查;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19年12月前健全相关制度。(市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2)2019年6月前,清理废除现有政策措施中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的内容。持续查处并公布行政垄断案件,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在政府采购领域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评估相关规定,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市财政局负责)
8. 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市发改委、商务局负责,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主要措施:
全面实施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建立信息公开平台,实现清单事项网上公开便捷查询。(市发改委、商务局负责)
9. 深化税制改革,继续推进结构性减税,研究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推动小微企业享受减半所得税等优惠政策落地。(市财政局、税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落实好已出台的扩大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等减税降费政策和增值税改革方案。(市财政局、税务局负责)
(2)开展优化税收环境专项行动,不断扩大部分行业企业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联网报送范围,最大限度压减企业办理纳税时间。(市税务局负责)
10. 加强依法治税,减少征税自由裁量权、增加透明度。全面加强税收征管,坚决查处偷逃税违法案件,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行为,对大案要案要一抓到底、公开曝光。(市税务局、公安局、人民银行奎屯支行负责)
主要措施:
(1)开展多轮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并研究建立防范和打击虚开骗税的长效机制。(市税务局、公安局、人民银行奎屯支行负责)
(2)落实修订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市税务局负责)
11. 全面落实清费减费举措。继续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推行依清单收费。继续清理整顿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完善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市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局、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进一步完善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动态调整机制,完成上级安排的清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目标任务。(市发改委负责)
(2)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和整治力度,重点对住建、交通、商业银行、物流等重点部门和行业进行集中检查,公开曝光部分涉企违规收费典型案例。(市发改委负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3)落实好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证券期货行业机构监管费等停征、免征工作。(市财政局、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治理各种中介服务乱收费,对与行政机关暗中挂钩、靠山吃山的“红顶中介”,坚决斩断利益关联,破除服务垄断,严肃查处其中的腐败行为;对串通操纵服务价格甚至欺诈勒索的各类“灰中介”“黑中介”,要依法整治和打击。(市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依法整治“红顶中介”,督促取消、降低相关单位中介服务收费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重点查处将本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费用转嫁给企业承担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违规收费行为,依法整治和打击各类“灰中介”“黑中介”。对发现的腐败行为和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市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降低企业融资、物流、用能等成本,继续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市委政法委和市发改委、工信局、交通局、公安局、人民银行奎屯支行、银监办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全面落实好已出台的电网清费政策,推进区域电网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改革,规范和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全面清理规范电网企业在输配电价之外的收费项目等。(市发改委负责)
(2)督促金融机构落实好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措施,确保小微企业贷款规模有所上升,融资成本有所下降。(人民银行奎屯支行、银监办负责)
(3)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清理规范收费项目,2019年6月底前,完成辖区各银行二手房贷款中介清理规范工作。(市银监办负责)
(4)按上级部署,全面落实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简化合并货运车辆认证许可,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对货运车辆推行跨省异地检验。(市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环保局、交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5)简化物流企业分支机构设立手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在全面落实2018年流量资费实现下降30%以上的基础上,不断推动家庭宽带降价30%、中小企业专线降价10%-15%。(市工信局、通信管理办公室负责)
(二)以创新监管管出公平和秩序
14. 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2022年底前,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推动市场监管日常检查“双随机”方式全覆盖,检查结果全部公开。2019年底前,市场监管部门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流程整合、市场监管领域主要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2020年底前,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2)完善信用体系,建立防范和减少失信行为的长效机制。(市发改委、人民银行奎屯支行、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15. 对有投诉举报等情况的进行重点或专项检查,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或存在严重风险隐患的进行过筛式排查。规范检查程序,事先严格报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对投诉举报涉及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专项检查,逐步形成规范的检查程序。对重大突发事件涉及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排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健全投诉举报和查处机制,分析全市生态环境举报信息,对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开展预警,定期发布预警信息,并采取具体的应对措施。(市环保局负责)
16. 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做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做好与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子系统的对接工作,通过分类梳理政府部门和现有监管信息平台,联通汇聚重要监管平台数据,推动监管信息全程可追溯和“一网通享”,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技术平台支撑。(市信息中心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有效应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资源,推进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企业信用风险预测预警和动态监测能力,稳步开展企业信用风险指数分析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3)在上级部署下,推广使用检验检测机构移动APP;2019年底前,接入上级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大数据系统,实现各级监管数据互联互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17. 推进信用监管,加快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市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推动联合奖惩备忘录覆盖重点领域。在2019年4月底前,确保完成50个以上重点领域联合奖惩备忘录。(市发改委负责)
(2)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平台(新疆),不断完善我市协同监管平台,加快实现企业信用信息有效归集公示,强化企业公示责任,完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18. 坚决纠正一些单位(部门)不守信用承诺、新官不理旧账等现象。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对拒不履行承诺、严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要依法依规追责。2019年底前,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市发改委、司法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9. 坚持对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区分不同情况,量身定制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坚守安全质量底线。对符合发展方向但出现一些问题的,要及时纠正并加以正确引导,使之有合理发展空间;对潜在风险很大,特别是涉及安全和有可能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后果的,要及早发现问题、果断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对以创新之名行侵权欺诈之实的,要予以严惩。(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全面落实好上级引导和规范共享经济健康良性发展的政策。(市发改委负责)
(三)以优化服务服出便利和品质
20. 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企业和群众办事最烦最难的领域和环节,聚焦需要反复跑、窗口排队长的事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市政府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通报一批群众办事难、办事繁的典型案例,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市政府办公室、发改委、行政服务中心负责)
(2)对照十省百家办事大厅暗访督查和改进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专题调研发现的问题,推动加快整改,持续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和效率。(市政府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负责)
(3)2019年,公布奎屯市第二、三批群众和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2019年12月底前,公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对接,加快推进我市权力事项目录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与自治区、自治州的标准统一工作。(市政府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2019年12月底前,督促各有关部门提升政务服务质量,积极与自治州有关部门对接,加快推进我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形成统一的审批服务事项编码、规范标准、办事指南和时限,消除模糊条款,制作易看易懂、实用简便的办理流程图(表),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市政府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信息中心负责,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1. 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加大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实行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索要证明。探索实行承诺制,事后进行随机抽查,依法严厉处罚虚假承诺并纳入信用记录。(市司法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2019年6月底前,依据全市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再开展一次清理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工作;全面清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各类证明事项。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公布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清单之外,政府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索要证明。(市司法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全面做好部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市司法局负责)
22. 解决不动产登记耗时长、办理难问题。落实好自治州进一步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行动方案,把不动产登记交易时间压减到5个工作日以内。(市自然资源局负责)
主要措施:
(1)通过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一窗受理”等举措,全面落实除政府组织开展的农村不动产登记和非公证的继承、受遗赠等复杂的不动产登记及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15个工作日内办结外,在企业、群众完成权籍调查、登记资料齐全、符合登记要求的前提下,将一般登记压缩至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预告登记压缩至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市自然资源局负责)
(2)推进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建设。2019年6月底前,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市自然资源局负责)
23. 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等外,要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2020年底前,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基本上网办理。(市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2019年底前,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2020年底前,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基本上网办理。(市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4. 推进线上线下融合,优化整合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成”。2020年底前,全面实现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市政府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2019年底前,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2020年前全面实现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市政府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信息中心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5. 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精准到位的服务。建设好“双创”示范基地,支持众创空间提升品质。推动大中小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创客融通创新,缩短创新周期,提高创新成果转化效率。加强就业和技能服务,完善对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措施。(市科技、发改委、教育局、工信局、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支持“双创”示范基地重大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梳理形成创新创业“痛点”“堵点”清单,逐项提出解决措施,推动形成一批服务实体经济、促进技术应用的创新创业支持平台。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市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局负责)
(2)推动众创空间向专业化方向发展,鼓励龙头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市科技局负责)
(3)进一步优化对创业创新型企业的服务,在商事登记、专利申请等方面给予更多便利,积极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坚持包容审慎监管,支持其健康发展。(市科技局、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负责)
26. 调动市场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更好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教育”等新模式发展,让基层群众能够分享优质公共服务。(市教育局、工信局、卫健委、信息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全面落实自治州制定的互联网诊疗方面的各项措施。进一步完善市、街道(乡)、社区(村)三级远程医疗服务网络,2020年底前推动远程医疗服务覆盖所有医联体医院。(市卫健委负责)
(2)建立互联网专线保障远程医疗需要。(市卫健委、信息中心负责)
(3)推进数字资源服务普及行动、网络学习空间覆盖行动等,运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市教育局负责)
27. 加快水电气暖、银行、公证等服务领域改革,引入社会竞争,强化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解决办事手续繁、效率低问题,提高服务质量。2020年底前,供电企业办理电力用户用电业务平均时间在2017年基础上压缩三分之二以上、压缩至40个工作日以内,办水办气时间大幅压缩,申请费、手续费等收费尽快取消。(市发改委、司法局、住建局、银监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在公证服务方面,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公证机构与政府相关部门信息系统对接,提高服务效率。(市司法局负责)
(2)在供电服务方面,2019年底前,供电企业办理电力用户用电业务平均时间压减至40个工作日以内;2020年前,压减至35个工作日以内。(市发改委负责)
(3)大幅压缩办水办气时间,尽快取消申请费、手续费等收费。供水方面:主城区办理时限压缩至30个工作日。供气方面:将用气报建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主城区小型工商客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并通气,普通工商客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并通气。(市住建局负责)
(4)指导督促银行简化手续、优化服务,组织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市银监办负责)
28. 打造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坚持“联网是原则、孤网是例外”,做好各类平台、部门专网、独立信息系统的整合接入工作,推进审查事项、办事流程、数据交换等方面的标准化建设。2022年底前,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现“一网通办”。(市信息中心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对奎屯市政务服务事项和业务办理系统进行优化完善,2019年9月底前,与自治州对接,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实现政务服务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与自治州相统一。2020年底前,完成自治州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奎屯分平台建设,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全面实现“一网通办”。(市政府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信息中心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2019年底前,完成“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建设工作。(市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城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9. 大力推动跨部门、跨层级信息数据开放共享,2020年底前,实现数据共享、满足普遍性政务需求。(市信息中心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建立奎屯市各部门除涉密事项外的数据端口共享目录,并向各部门集中审批窗口提供数据端口、开放专网数据库,三年内实现数据共享、办公协同,满足普遍性政务需求。(市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0. 筑牢平台建设和数据共享安全防线,确保政务网络和数据信息安全,保护好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市信息中心、公安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研究完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强化政务数据共享安全管理,提升政务平台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市信息中心负责)
31. 针对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认定使用难、跨地区办理难问题,积极落实上级便利政策,加快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市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负责)
主要措施:
(1)做好与上级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制度和管理系统的对接,确保电子营业执照在全州范围内互认互通,进一步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在金融、网上平台、网络交易等领域的使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落实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应用中涉及的法律法规支撑,健全法律法规实施机制。(市司法局负责)
32. 加快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包括引入第三方评估。(市发改委、统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2019年,按照上级安排,稳步开展营商环境监测评价工作。(市发改委、统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工作要求
(一)压实改革重任。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大力推进权责关系重塑、管理模式再造、工作方式转型,结合实际细化分阶段重点工作,在重点领域制定可量化、可考核、有时限的目标任务,以大局意识和工匠精神抓好落实。
(二)鼓励大胆探索。各单位、各部门要从自身实际出发,锐意探索创新,创造更多管用可行的“一招鲜”。主动对标先进,相互学习借鉴,形成竞相推进改革的生动局面。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明确免责界限,为改革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
(三)强化协同攻关。努力解决改革推进中存在的“最后一公里”“中梗阻”和“最先一公里”问题,坚决清除各种障碍,确保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支持,形成合力。
(四)狠抓督查问责。市政府办要加强督查,对执行已有明确规定不力的、对落实改革举措“推拖绕”的、对该废除的门槛不废除的,坚决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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