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奎屯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要求及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需要,为全面消除涉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安全有序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对奎屯市中小学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实行道路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管制时间:各中小学上下学高峰期时段
管制要求:
(一)上下学高峰期管制区域内禁止任何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通行。
(二)上下学高峰期间,所有接送学生家长将车辆停放周边停车场,不得在管制区域外的校园周边路段停放,以免影响道路通行。
(三)管制区域内的住户、单位车辆出行主动避开交通管制时段,错时通行。
(四)所有车辆上、下学高峰期间通过学校周边非管制路段时,必须减速慢行,服从路口交警指挥。
(五)此公告自2020年3月23日起执行。
奎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