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
市政府
无障碍浏览政府邮箱
 
天气预报: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府本级目录 > 资金管理 > 三公经费

奎屯市第四小学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一、     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伊犁州直预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伊州财预[201663号和《关于转发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伊州财预[201688号有关规定,现将  奎屯市第四小学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奎屯市第四小学位于奎屯市北京东路康乐园13号,是奎屯市一所义务制教育小学学校,实施小学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属副科级事业全额拨款单位,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财务独立核算,下设行政办、党建办、教务处、德育处、教研室、后勤处等管理部门,无附属单位。

(二)内设机构:我校机构总数1个,机构名称为奎屯市第四小学。无内设机构。组织机构代码是45821368-1,属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性质,执行事单位财务制度,部门预算代码没有发生变化。

根据职责,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有奎屯市第四小学

(三)人员编制

编制人数112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0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12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在职人数105人,其中:行政在职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0人,事业在职105人,工勤在职人数0人。离退休人员42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二、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伊犁州财政局《关于下达州本级预算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伊州财 〔2017〕号),州财政安排收入预算为 1054.88万元,增加(减收) 0 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54.88万元,增加(减收) 0 万元,增长(下降)0%,增(减)原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054.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054.8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1、基本支出预算1054.8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82.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9.28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注:项目支出大于等于50万元项目需上报绩效目标)

1)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绩效目标:

2)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绩效目标:

3

(三)2017年收支预算公开

详见附件11-1234

(四)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1、基本支出预算

明细到“项”,详见附件5671213141617、、18

2、项目支出预算

明细到“项”,详见附件81519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0万元,比上年减少0%(详见附件11)。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安排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等外事活动,参与组织的外事活动,2017年因公出国(境)团组 组、人数 人。

(二)公务接待费用预算

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安排0.42万元,比上年减少60 %,主要用于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为批、人数为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主要用于2017年车辆的日常公务、等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数为,2017年一般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 辆。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1-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资金来源

      4、支出预算总表()—经济科目

      5、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一)—工资福利支出

      6、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7、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项目支出表—(经济科目)

      9、征收计划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

      1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

      1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1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

 

 

   
开办:新疆奎屯市人民政府
主办:新疆奎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新疆奎屯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新ICP备10002640号 新公网安备 65400302654027号  网站标识码 6540030004
联系我们:0992--3223011
通用网址:丝路明珠·华美奎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