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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伊犁州直预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伊州财预[2016]63号和《关于转发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伊州财预[2016]88号有关规定,现将奎屯市市政养护管理处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主要负责(1)市政设施方面,主要包括市区道路、桥梁,广场及其他市政设施的管护工作,
(2)路灯照明方面,主要包括路灯照明、景观灯照明、楼体亮化及部分小区照明等管护工作;
(3)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方面,主要包括交通信号灯、道路安全标线、道路交通标志牌及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管护工作。
2.机构情况,下设财务室、办公室、业务科、路灯所、交安所及道桥所。
3.人员情况,目前实有人数22人,退休8人。
(二)内设机构
财务室、办公室、业务科、路灯所、交安所及道桥所。
(三)人员编制
编制人数 27人,在职22人,退休人员8人.
二、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伊犁州财政局《关于下达州本级预算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伊州财预〔2017〕号),州财政安排收入预算为647.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9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6.4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支出预算总额为64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47.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1、基本支出预算647.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9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注:项目支出大于等于50万元项目需上报绩效目标)
(1)****项目支出预算 万元
绩效目标:*****
(2)****项目支出预算 万元
绩效目标:*******
(3)******
(三)2017年收支预算公开
详见附件1、1-1、2、3、4。
(四)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1、基本支出预算
明细到“项”,详见附件5、6、7、12、13、14、16、17、、18。
2、项目支出预算
明细到“项”,详见附件8、15、19。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6.08万元,比上年增加37%(详见附件11)。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无
(二)公务接待费用预算
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安排0.16万元,比上年减少33%,主要用于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21.6万元,比上年减少30%,主要用于2017年车辆的日常公务、工程项目等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数为 18辆,2017年一般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1-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一)—资金来源
4、支出预算总表(二)—经济科目
5、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一)—工资福利支出
6、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7、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项目支出表—(经济科目)
9、征收计划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
1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
1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1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
奎屯市市政养护管理处
二0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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