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伊犁州直“两定”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工作流程(试行)》的规定,对奎屯市拟新增、拟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公示如下:
一、拟新增医疗机构1家
奎屯瑞康血液透析中心
二、拟新增零售药店1家
新疆康宁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奎屯益安堂大药房二十分店
三、拟解除医保服务协议7家
1.奎屯瑛泽康鑫药业有限公司
2.奎屯源康药业有限公司
3.新疆康泰东方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奎屯八分店
4.奎屯市利爱康医药有限公司
5.新疆泽春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6.新疆宁安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绿波里分公司
7.新疆宁安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屯富园分公司
公示期自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12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书面或电话向奎屯市医疗保障局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992-3220377 3220150
奎屯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