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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在人口普查前全面开展户口整顿,是确保人口普查数据信息质量的基础工作。为确保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公安部、公安厅、州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奎屯市公安局决定组织开展户口整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即日起至9月30日
二、对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三、整顿内容:
1、清理应销未销户口
因应征入伍、出国定居、死亡的等原因未及时注销的户口的,本人或亲属可持相关证明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公安机关通过大数据比对发现应销未销的户口,也将及时予以核实注销。
2、清理重复虚假户口
凡有重复户口(一人多户)、虚假户口的居民,请立即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重复户口、虚假户口注销手续。公安机关发现公民有重复、虚假户口的,将按规定调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无户口人员登记工作
各类无户口人员(具有中国国籍)请持相关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咨询、申报,依法依规登记户口。
4、集体户的清理
公民为集体户户口且本人已有固定住址的,居民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相关证件到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
5、户口登记项目差错清理
公民的户口登记项目,如职业、文化程度、婚姻状况等发生变化,或登记项目错误需要变更、更正的,请持相关证件或证明前往户籍地派出所变更、更正,确保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
6、人户分离、空挂户口的清理
实际居住地与户口簿登记的住址不符的居民,请及时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契税发票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户口信息核实,办理户口地址变更手续。
7、居民身份证办理工作
已年满十六周岁尚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人员,持户口本至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免收证件工本费。
8、流动人口暂住登记及电子居住证的办理
在奎屯市居住3日以上的外来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住所证明,到村、社区申报居住登记、申领电子临时居住登记凭证;居住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口在所在地社区警务室申领电子居住证。
9、征集户口问题线索
征集户口问题线索。广大群众发现持有、使用虚假户口或虚假身份证,以及其他违反户口管理规定的问题线索,可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四、办理点咨询电话:
奎屯市公安局治安窗口:0992-3901083、3901086
团结路派出所:0992-3332132
北京路派出所:0992-3258149
乌鲁木齐东路派出所:0992-3296273
乌鲁木齐西路派出所:0992-3352628
北京西路派出所:0992-3352629
车站派出所:0992-3352630
哈密路派出所:0992-3352667
开干齐派出所:0992-3276172
奎屯市公安局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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